一、组织关系
党员须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调转党组织关系。
1.吉林省大学系统考生直接转至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非吉林省考生及吉林省非大学系统考生转至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吉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3.团员转籍:持团员证直接转至共青团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迁移户口。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若迁移,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迁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派出所。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4533145,刘老师。
三、档案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入学时必须将个人档案调转至我校研究生院.
2.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生:入学时个人档案自愿调转。
3.所有定向就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学生:我校不接收其个人档案。
档案内应包括高中以后(含高中)学习、工作档案。非应届毕业生且有工作经历者,档案内应有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档案可由原单位于报到前转至研究生院或本人报到时提交。档案不得私自拆启,已拆启档案不予接收。报到后2周内仍未转至我校的新生档案不予接收。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16室)
接收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