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
我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制定的新疆地区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奖助学金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关投入机制、奖助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每位硕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学年设学业奖学金,分四个不同等级,标准为3000元至8000元/生·年不等。)
(2)优秀推免生取得学籍后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额度10000元至6000元不等。
(3)优秀研究生可参评以下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万元/生。
(4)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并给予相应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