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5-24,有部分考生的政审表未提交或提交不符合要求需重新提交,请相关考生尽快提交。拟于5-26后安排第一批政审(应届生仅需提交政审表,非应届生需有政审表及档案均寄达),拟于6-15安排第二批政审,因考生未按时提交政审表及档案材料而延误政审工作导致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下载链接:2017硕士招生公告30-1:政审表接收情况(5-24).pdf
下载链接:2017硕士招生公告30-2:档案接收情况(截止5-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