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书生,男,汉族,1971年生,安徽砀山人,中共党员;
法学教研室副教授。
邮箱:wang3077@126.com
二、学习经历
1989-1993 安徽师范大学 法学学士(政教专业)
1995-1998首都经贸大学 法学硕士(经济法专业)
三、工作经历
1998年7月至今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法学教研室
四、开设的本科生、研究生课程
本科生:电力法、税法
研究生:知识产权与电力相关法律知识(工程硕士)
五、主要研究方向
电力法、税法
六、主要科研成果
(一)论文
1、论电费回收的法律适用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5年第1期
2、电费违约金的法律适用 《人民法院报》2005年11月14日
3、电费违约金的性质与法律适用 《江汉论坛》2005年第12期
4、解读“预付电费”的法律内涵 《农电管理》2006年第2期
5、对电费违约金的分析 《大众用电》2006年第2期
6、电力普遍服务问题初探 《中国电力教育》2006年第2期
7、垄断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6年第2期
8、供电企业查处窃电行为若干问题法律探讨 《求实》2006年第2期
9、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探析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7年第2期
10、违约金、滞纳金不应混淆 《农电管理》2007年第2期
11、电费催收中的举证难题探析 《大众用电》2007年第7期
12、电力事故中无过错责任中的“过错”问题分析 《电力技术经济》2007年第6期
13、无过错责任适用辨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年第7期
14、高压线下垂钓触电产权人能否免责 《大众用电》2010年第1期
15、《侵权责任法》解读 《中国电业》2010年第1期
16、邮寄催收电费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大众用电》2010年第7期
17、《侵权责任法》对企业劳动关系之影响 《中国电力教育》(人力资源版)2010年7月(中)
18、供用电合同中的特别约定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综合)2010第9期
19、加强证据管理防范诉讼风险 《农电管理》2010第11期
20、邮寄催收电费单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农电管理》2011第7期
(二)专著
1、《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中国电力》 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年11月
第二章 电力法制建设 撰稿人
2、《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1》 中国市场出版社2011年7月
第二章 法规政策和标准化 撰稿人
(三)教材
1、《法律基础教程》 参编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1999年12月
2、《典型案例教程》 副主编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年3月
3、《经济法律教程》 参编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2年3月
4、《经济法教程》 参编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7年8月
七、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
1、校青年基金:“职工持股法律制度研究 ”200005——200105
2、企业社会责任与国家电网公司 200612——200812
3、国电电力电厂运营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201207----201306
八、获奖情况
1、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最佳指导教师奖 2012
2、2012年华北电力大学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能源行业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王学棉王书生 周凤翱 方仲炳 曹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