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
培养单位名称 | 学科代码名称 | 备注 |
经济学院 | 0201理论经济学 | 只接收报考理论经济学的考生 |
社会与政治学院 | 0303社会学 | |
新闻传播学院 | 0553出版硕士 | |
徽学研究中心 | 0602中国史 | |
艺术学院 | 1304美术学 | |
艺术学院 | 135108艺术设计 |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2物理学 |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03光学工程 | |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化学 |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204材料工程 |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216化学工程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生物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3生态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85238生物工程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713生态学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229环境工程 |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85207电气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 | 总分314分及以上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非全日制) | |
健康科学研究院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 物理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 该单位的调剂接收工作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551-65592439 |
联合培养(微生物研究所)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高能物理研究所)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昆明动物研究所)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
联合培养(军事医学科学院) |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 |
二、接收二志愿考生调剂的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
2、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
3、我校调剂只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进行,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2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z.ahu.edu.cn), 查阅安徽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和录取办法等信息,了解我校相关招生政策。
2、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3月20上午12:00,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同意复试”,逾期不回复视为不同意。
4、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应准确、真实,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
四、我校其他学科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
安徽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