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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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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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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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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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最低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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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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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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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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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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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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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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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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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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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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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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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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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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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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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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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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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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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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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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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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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高水平校外调剂、破格考生。
二、相关政策
根据学校调剂政策规定,我院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考生中择优遴选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三、复试安排
考生需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80元),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若考生不缴费,将不得参加复试。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7日(9:00-16:30)。
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新楼)2楼
2.体检
体检费:20元,体检时现场缴纳。
体检时间:3月27日(9:00-16:30)。
体检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复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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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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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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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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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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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8:30-11:30
3月29日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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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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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楼一楼报告厅
上午:应化、化工;
下午: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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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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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30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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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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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见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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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六、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7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七、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