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及奖助体系简介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
为保证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及选课能顺利进行,请务必于8月1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银行卡中。开学后可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凭证。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覆盖包括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
三、学校助学金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每生每年4000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
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元。
五、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硕士生2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六、校长奖学金
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硕士生6000元。
七、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资助水平。
八、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
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国家关于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