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接收调剂名额

考研调剂指导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西北政法大学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考研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网课

2016年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1.2016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003
刑事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20
1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
030102
法律史
16
11
005
经济法学院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8
006
行政法学院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
18
007
国际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26
9
009
公安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
2
3
030106
诉讼法学(侦查学)
4
1
016
民族宗教研究院
0301J1
民族法学
5
6
017
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030102
法律史
3
4
018
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
030109
国际法学
3
4
015
反恐怖主义研究院
030104
刑法学
6
8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刑法学专业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4)
019
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030107
经济法学
3
4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经济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07)
014
商学院
1204J2
市场营销与危机管理
3
1
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公共管理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1204xx)
008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4

说明:1.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2.一级学科考试课程相同的专业调剂考生原则上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拔。

2.2016年学术型各专业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0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3
5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哲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101xx)
010102
中国哲学
3
3
010104
逻辑学
3
3
002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3
4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经济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201xx、0202xx)
020104
西方经济学
4
3
020105
世界经济
4
4
0201Z1
管理经济学
4
5
008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30201
政治学理论
4
1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政治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2xx)
010
新闻传播学院
050301
新闻学
13
7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新闻传播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503xx)
050302
传播学
4
4
012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305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3
限从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305xx)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2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2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6
4

说明:1.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2.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学院具体要求

3.2016年各专业学位接受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002
经济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20
24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经济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25400、025100、0201xx、0202xx)
010
新闻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0
35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新闻传播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55200、0503xx)
011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70(含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计划24名)
56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5101)
035102
法律(法学)
160(含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计划20名)
118
1.限从报考法律(法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5102)
2.限从报考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考时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013
外国语学院
055101
翻译(英语笔译)
30
22
限从报考外校(二志愿)英语专业和翻译(英语笔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专业代码为050201、055101)

说明:1.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减去上线考生数确定,实行差额复试。

2.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学院具体要求。

查看全文
更多考研资讯、考研经验、考研资料等欢迎关注微信公众“今年我考研(jinniankaoyan)”

考研热点

热门课程

考研资料

更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