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及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硕士研究生学缘结构,促进学术交流,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东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现将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调剂政策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
(二)本科毕业院校在附件1、附件2范围内的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
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拟调剂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另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还需符合原报考专业的我校复试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英语科目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4.符合报名调剂专业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表1)。
5.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1理学院各专业缺额及其调剂具体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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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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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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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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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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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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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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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或本科就读于经济学[02]、理学[07]、工学[08]、管理学[12]专业,优先接收本科就读于数学类专业和理学统计类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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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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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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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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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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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本科就读应用物理学、物理学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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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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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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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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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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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本科就读应用物理学、物理学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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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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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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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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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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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接收报考化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其次接收报考化工、材料、冶金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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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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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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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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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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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化学或化工类专业的全日制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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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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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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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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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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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化学或化工类专业的全日制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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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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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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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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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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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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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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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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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析与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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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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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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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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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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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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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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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专业依次为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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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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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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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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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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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专业依次为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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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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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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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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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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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化学、化工、制药、材料、环境、冶金、生物工程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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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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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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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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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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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报考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化工,有色冶金、钢铁冶金、冶金物化专业合格考生,本科就读化学、化工、材料、环境、制药、食品科学类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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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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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一)调剂复试人数为实际缺额数的130%,计算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二)确定调剂复试资格的顺序依次为:本科毕业院校在附件1范围内的合格生源、本科毕业院校在附件2范围内的合格生源、本科毕业院校未在附件1、2范围内但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同一范围内的考生需依次按各专业优先顺序要求排序后再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无专业优先顺序条件的,同一范围内按初试总分由高到底排序。
三、调剂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调剂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综合面试为100分,专业笔试考核为120分。
综合面试相关内容详见《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目录中的复试科目以及参考书目要求。
四、调剂录取规则
(一)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
(二)录取规则
按照排序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平均成绩低于60分或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小于60分,该考生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五、调剂程序安排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请于3月21日14:30-16:30、3月22日上午08:30-11:00向学院(建筑馆202)递交《调剂申请表》(理学院网站下载)。
另外,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即日起请到东北大学研究生院调剂意愿征集系统http://219.216.96.99/neutj/报名,并于3月21日前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调剂复试笔试时间拟为3月23日13:00-15:30,综合面试时间拟为3月23日08: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东北大学理学院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
排名不分先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大学。
附件2
排名不分先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
调剂申请表见附件:2016年调剂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