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和复试基本要求
1、《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2、我校2016年全部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音乐)、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等,各领域招生计划见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
3、2016年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招生领域一律不实行破格录取,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领域依据招生计划数,一般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数。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处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