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全日制农业硕士调剂复试办法

2021-03-26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研调剂信息

我校2021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招生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专业类别

(一)调剂专业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二)调剂复试比例

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1.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接受调剂专业领域及人数

1.农艺与种业(095131)领域,普通计划数缺额3人,接受调剂申请人数5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数缺额3人,不区分学科专业(领域),接受调剂申请人数5人;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领域计划完成情况,适时与各领域负责人协商确定未完成计划的再次分配,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二、报考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优先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申请调入专业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研究方向一致优先。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植物保护(0904)、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植物营养学(090302)、环境科学(097101)。

农村发展领域:农村发展(095138)、农业管理(095137)、农业硕士其他领域、农学(除畜牧学、兽医学、水产、草学之外的学科)。

农艺与种业领域:农艺与种业(095131)、植物病理学(090401)、果树学(09020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1)、作物遗传育种(090102)、蔬菜学(090202)、土壤学(090301)、植物营养学(090302)、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6)、环境科学(097101)、食品科学(097201)、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97203)。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①农业工程方向: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②信息技术方向: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办法以及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程序

1.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申请。

2.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及时参加我校网络远程复试。

3.学校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4.省级教育招生部门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统一复试平台。

(二)复试时间

正式复试前,我校会组织复试考生开展复试系统演练,具体演练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前考生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我校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考生采用“电脑+手机”,其中手机用于从考生侧后方适当位置采集考生音、视频源。

(4)环境简洁、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五、资格审查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原则上拟采用线上审核形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rwkjyzb@163.com,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开学后学校将组织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再次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情况严重的报送国家公检机关。

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扫描件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2)初试准考证,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4)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6)定向考生需提交单位盖章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附件3)、单位同意全日制学习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4)、单位同意转出人事档案到我校的证明材料(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经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资格审查时,我校将就定向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其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核查。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原件。

(8)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复试采用线上考核的形式,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测试三部分,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口语测试占30%,专业综合面试占30%,专业课测试40%。专业课测试科目参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2.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考试方式见考试须知)。考试总时间为9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参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

3.体检。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七、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0.2×70%+复试成绩×30%。

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18分者(按单项30分制),视为复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

八、复试加分

1.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申请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如果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或退役后三年内,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发〔2019〕60号),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学校保密委员会、纪检、监察专员办派专人参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学校将严肃处理。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受理后7个工作日给予复议决定。

十、录取

(一)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科研实践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录取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三)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录取。

(四)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向教育部备案。

(六)根据教育部批复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

(一)非定向考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8月25日前到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和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不转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二)学校将全程回放检查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检查结果报纪检、监察专员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资格审查以及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四)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学校研究生教学部招生办联系电话:0738-8227671,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部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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