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全体考生,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和制止报考我校的考生参与国家教育考试替考、“助考”等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的全体考生须自行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警示教育宣传片,并自行学习以下内容:
1.《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须知》(附件1)
2.《考场规则》(附件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附件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附件4)
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件5)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录)(附件6)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附件7)
请广大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学习上述内容,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远离替考、助考等违纪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3日
附件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261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