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关于公布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教育部招生规定及《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方民族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须知》等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00 分、50 分、150 分,复试总分为300 分。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题库,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确保复试程序规范严谨。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一)专业课测试 (笔试180分钟)
专业课测试学院提供画板、画架、画纸,考生自己携带画笔、橡皮等绘画工具,专业课测试原则上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能力测试(面试5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
(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20分钟)
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满分150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每科6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且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测试(素描与专业技法)
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1:00
地点:220518
2.外语能力测试
时间:3月26日下午 14:00-18:00
地点:300503
3.综合素质测试
时间:3月26日下午13:00-18:00
地点:300505
(二)复试流程和成绩计算
1.复试流程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①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学院须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包括条件、网上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
②考生报到(核查考生身份)。学院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重点核查证件照片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照片一致。
③3月25日8:30至17:30在设计艺术学院210203室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①专业课测试由复试导师组根据学院复试细则按程序进行,成绩按导师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②外语能力测试由外语测试组进行考核,成绩按外语测试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③综合素质测试由复试导师组进行考核,成绩按导师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学院单独组织,加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且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我院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我院不收取复试费用。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拟录取规则
1.学校先进行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
2.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3.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若按上述规则拟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根据其余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4.进入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90 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 60 分)。
4.考试违纪违规。
5.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公布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
七、违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设计艺术学院复试工作组申诉。
纪律监督电话:0951-2067810
研招办电话:0951-2068203
邮箱:bmdyzb@163.com
设计艺术学院电话:0951-2066544
邮箱:sjysxy01@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