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平台”填写考生信息、填写报考信息进行网报,并点击“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图1),确认“申请”(图2),选择相应项目提交申请(图3)。申报功能说明和使用以研招网为准,请在提交前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图1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图2确认申请
图3选择申请项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