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为编制2025年交叉学科招生专业目录,需提前做好交叉学科导师队伍建设及招生计划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牵头建设学院归口交叉学科招生管理工作
学校将成立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学院统一归口交叉学科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工作,交叉学科清单如下:
序号 |
交叉学科名称 |
学科 代码 |
涉及一级学科 |
牵头学院 |
授权级别 |
1 |
能源与人工智能 |
99J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计科院 |
硕士 |
2 |
能源智能科学与工程 |
99J2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石工院 |
博士、硕士 |
3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
99J3 |
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地质学 |
化工院 |
博士、硕士 |
4 |
氢能科学与工程 |
99J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新材院 |
硕士 |
5 |
智能综合能源系统工程 |
99J5 |
控制科学与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信院 |
硕士 |
6 |
低碳经济与管理 |
99J6 |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
经管院 |
硕士 |
2.交叉学科导师队伍建设
牵头学院召开交叉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交叉学科导师遴选条件(如导师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平台等),并面向全校组织开展院内院外“1+1”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3.交叉学科招生计划论证
牵头学院根据交叉学科导师队伍规模,组织交叉学科招生计划论证工作,提交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4.交叉学科招生目录编制
牵头学院组织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论证工作,提交交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以及自命题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3)。
请相关学院于8月25日前提交交叉学科拟招生计划汇总表、交叉学科专业目录及自命题考试大纲。
附件1:交叉学科拟招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交叉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3:交叉学科自命题考试大纲模板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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