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考研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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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陕西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陕理工研[2024]7号),确保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为了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外国语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释和考生服务工作,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校外考生请于330周六上午7:30-7:50之间在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南大门接待点报到由专人引导至复试地点。本校考生自行前往博远楼13楼。

(1)2024年3月30日(周六) 8:30---9:30 专业笔试

(2)2024年3月30日(周六) 10:00---21:00 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包括说课、模拟授课和问答等环节)

(3)2024年3月30日(周六)14:30---16:30 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

(4)2024年3月30日(周六)10:30-21:00,政治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和专业面试穿插进行)

2. 复试地点:

(1)专业课笔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博远楼13楼C1310(外国语学院学术报告厅)

(2)面试候考地点:博远楼13楼C1310外国语学院学术报告厅,(由专人引导安排)。

(3)面试准备地点:博远楼13楼C1304(由专人引导安排)。

(4)听说测试及综合面试地点:博远楼13楼C1306外国语学院会议室。

(5)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地点:博远楼13楼研究生研修室C1327

(6)政治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地点:博远楼13楼C1307。

(7)体检:陕西理工大学校医院

三、复试条件及资格审查

1. 复试资格: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根据专业指标情况及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执行。具体复试分数线为362分(含),且英语二为55分(含)。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将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以6:4的比例产生。

2.资格审查

考生应于本专业复试前至少36小时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电脑端登录,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初次登录用户名: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初试准考证号),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诚信承诺书。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

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6)在职考生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

(8)附加材料(自愿提交)

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非英语专业考生)、英语专四/专八证书(英语类专业考生);

②学科/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中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排行榜上榜英语类赛事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官方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③科研成果佐证材料(限公开发表并与英语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注:相关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

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1)-(7)项材料的电子版,第(8)项附加材料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提交。有省级以上专业能力比赛获奖的同学建议提交证书等材料,面试时将作为专业素养考查的重要参考。

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复试时需提交原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招生系统考生端,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A4纸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并保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干净整洁、无字迹。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不具备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流程

1.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及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笔试。

(1)专业课笔试(60分钟):

笔试科目:《英语教学技能与写作》

(2)英语听说及综合素质面试(12分钟)

英语听说及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能力、专业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说课(2分钟左右),模拟授课(8分钟左右),共计10分钟,以及问答(2分钟以内)等环节。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加试(60分钟+60分钟):

加试科目:《高级写作》、《英汉互译》

*注: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必须笔试加试2门科目。考试时间每门1小时,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与统考科目不得一致。其中,同等学历加试考生由研究生院确定,跨专业加试考生由学院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4)政治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15分钟左右):

政治思想素质主要考查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着重进行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心理健康测评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依据。

(5)体检:为方便考生,学校校医院为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自行前往体检。体检地点在陕西理工大学校医院。3月30日7:00—17:00(7:00-9:00仅抽血,须空腹;9:00-18:00其他体检项目,校医院中午不休息),3月31日7:00—10:00(仅抽血,须空腹)。体检费用:80元/人,考生现场扫码缴费后领取体检单。考生体检时需携带1寸或2寸证件照一张,背景颜色不限。

2.复试流程

(1)笔试:复试第一环节为笔试。所有考生在复试当天8:30-9:30进行。

(2)听说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

A. 说课/模拟授课:笔试结束后,考生先抽取面试题号,准备时间为15分钟,在试前准备室(C1304室)进行15分钟准备后,由引导员带入面试室(C1306)进行说课/模拟授课,限时10分钟。全程用英语完成,超时不扣分,但工作人员会根据时间终止说课授课环节。

B.问答:评委就说课授课内容或日常教学问题、社会现象等话题进行现场发问,复试考生即兴回答,问答一般1-2个问题。全程用英语回答,限时2分钟。超过时间不扣分,但工作人员会根据时间终止问答环节。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内容主要为翻译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

(4)政治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试:和听说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穿插进行。

(5)体检:若有部分考生由于学院复试时间安排未能按上述要求时间参加体检的,可与复试前一天或当天选择适当时间自行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若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校内体检的考生,向学校提供体检报告原件一份(要求是三甲医院,体检时间在近一个月内),可与本人档案、政审表一并提交。体检表上必须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构成

(1)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2)面试说课/授课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面试问答环节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和面试穿插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60分)”或“不合格(60分以下)”。

(4)面试由学院组织评委老师对每位考生的现场表现情况进行集中评审,独立给分、统一计算。

以上环节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实行量化制(百分制),如遇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一)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者。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者。

(三)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者。

(四)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者。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录取办法

外国语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与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示

(一)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监督电话:0916-2641619,受理人:王老师。

(三)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3992614139(崔老师)

咨询邮箱: 1010349516@qq.com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7日

附:经审查,具有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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