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石河子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真阅读并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石河子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的相关要求。
一、报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的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查看石河子大学报考点(6513)“网报公告”,并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石河子大学报考点(6513)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石河子大学报考点(6513)负责区域
(一)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石河子市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报名工作。
(二)石河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工作。
三、确认工作
(一)确认方式和时间
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7:00前。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原则上只为在石河子大学就读或者户籍在石河子市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考生),户籍在石河子市或者在石河子市工作且报考石河子大学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以下相关材料:
(1)石河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石河子大学);
(2)户籍在石河子市报考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户籍在石河子市报考石河子大学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户籍不在石河子市,在石河子市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石河子大学的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以上材料由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五、考试报名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选择石河子大学考点(6513)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将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及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