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复核
1.申请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1日12:00至23日17:00,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成绩复核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此为成绩复核唯一途径,根据天津市统一安排,我校不单独受理考生申请。
2.复核范围
成绩复核的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
缴费成功的统考科目由市高招办进行复核,缴费成功的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我校将根据市高招办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我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考生成绩复核工作。
3.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开始陆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成绩复核系统”进行复核结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