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申请
1.受理对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经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2.复查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查仅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漏统、统分错误、登分错误等内容。我校不提供初试成绩排名查询。
3.复查方式:所有科目均可提交复查申请,统考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统考科目评卷点复查。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组织纪检等专门涉密人员对原卷进行复查,其他人员及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4.申请时间:2月22日-2月26日(24:00前),逾期不再受理。
5.受理方式:下载《复查申请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复查申请内容,发送至yzb@aqnu.edu.cn,文件命名规则和邮件主题均为“复查申请+考生编号+姓名”。学校不接受考生到校提交申请。
6.复查结果通知:成绩如果有误,我校研招办工作人员将于3月1日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复查无误,将不再通知,敬请谅解。
7.有关时间如有变动,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复查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