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办法申请成绩复核:
1、全国统考科目复核:考生如对统考科目(如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信息公告。
2、自命题科目复核:考生如对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请考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于2月22日9:00至2月23日16:00,将该表、本人准考证照片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s_admission@shmtu.edu.cn,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成绩复核+科目名称。
因招办邮件多,为避免疏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不接受现场复核!
复核结果如有变动,我校将于2月25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复核无误,将在2月25日之前通过邮件回复考生本人,请关注发送邮件的邮箱。
3、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