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正式录取名单由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10日-10月21日(10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6-8060564,邮箱:3071643706@qq.com。
附:长江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