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南方科技大学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方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以下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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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 |
专业 |
类别 |
学制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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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硕 |
三年制 |
2 |
* 以上调剂含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南方科技大学-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专项名额。
注: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学校下达的名额为准。
二、调剂原则
1.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线,且满足调入学科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线。
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欢迎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学、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等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4. 同等条件下,优先统考初试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的考生。
5. 满足教育部和南方科技大学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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