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现将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计划
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调剂计划余额信息》(附件1)。根据调剂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
调剂分为普通计划调剂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1.普通计划调剂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调入专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其中,调入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术学位1003、专业学位1052)外国语分数线为45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总分≥220分)。
(二)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四章 报名”第九条、第十条相关内容。
2.调剂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其他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报考我校第一志愿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调剂相同专业。
(三)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4月8日00:00-12:00,我校将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中缺额专业调剂入口,考生可填报志愿。
(二)我校4月8日12:00关闭调剂系统入口,根据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和调剂基本要求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对校验合格考生,将根据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三)考生接到我校发放的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因考生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造成复试资格被取消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我校的三个平行志愿,但每名考生最多可接受我校一个复试通知。
(四)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参加复试的人数、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如无需再次发放,将为未能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主动解锁。
(五)口腔医学院采取线下复试形式,其他院系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系统)。总体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9日至11日。复试相关内容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院系官方网站/QQ群中通知,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复试材料准备
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按照各院系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通过指定平台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
五、拟录取工作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统一进行复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为复试总成绩排名在调剂计划内的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逾期未确认,且经招生院系联系后仍未回应者,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考生递补原则: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名;初试成绩相同,按外国语成绩排名。
1.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有拒绝或放弃拟录取资格、已接受其他高校待录取通知的情况,我校将按照“递补原则”对拟录取名单依次递补。
2.参加调剂的考生,复试合格但因超出计划之外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如后续招生计划扩增,可直接按照“递补原则”递补拟录取。
六、信息公开
各院系复试工作安排、复试成绩等在各院系官网或工作群进行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将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411-86110153
咨询邮箱:d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举报电话:大连医科大学纪委综合监察室0411-86110042
举报邮箱:dyyjszs@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如因调剂系统崩溃、网络卡顿等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时间,请欲调剂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详见相关二级学院网站有关工作通知。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官方网站及工作群,及时查看复试具体事宜。
(四)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图、录屏、直播,不得将复试相关内容通过任何渠道(微信、QQ、短视频平台等)发布或传播。
(五)未尽事宜参见《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后续相关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0411-86110442
电子邮箱:dyyjszs@163.com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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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https://yjs.dmu.edu.cn/info/1017/92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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