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招收调剂的院系、专业
我校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085701)、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085704)、教育(小学教育045115)、教育(心理健康教育045116)、教育(学科教学(思政)045102)以及国际中文教育(045300)专业接收调剂。
具体调剂名额、调剂要求将发布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士兵计划调剂分数线为总分180分,单科分数无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A类考生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专业特点对接收考生调剂要求作进一步细化和要求。
三、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相关主要程序如下:
1.各招生学院发布接收调剂细则,公布本单位调剂具体要求、余额信息及开放时间等。
2.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各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处,学院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若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
4.考生按各招生学院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5.各招生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方式、环节等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
2.我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资格审查工作以各招生学院调剂细则、具体工作通知为准。
五、其他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因报名截止后学院还需要开展审核和复试准备工作,同时会尽快在调剂系统中回应考生的志愿申请,请考生填报志愿后耐心等待。
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最终调剂信息及拟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为准。
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其他相关工作,参见《绵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本办法由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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