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具体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请查看《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专业名单》(点击下载)
教育类、法学类、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区域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艺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对外公布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第一轮调剂开放时间定于4月8日0点,届时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信息及调剂相关要求。后续调剂开放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和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方式及安排
1.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除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体育学院调剂复试采取线下方式外,其他学院各学科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2.调剂复试的具体方式、考核形式、时间、内容、安排及考生资格审核等均以我校各学院(学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官方网站(点击查看)。
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操作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点击下载)。
四、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初试外语语种与调入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4.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8.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需满足报考的工作年限要求。
9.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定向就业人员,同时需提供《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
10.满足报考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要求及遴选条件。具体详见各学院(学部)公布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五、调剂流程及说明
1.“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将陆续在该系统公布缺额信息,考生须在研招网填报相关专业的调剂志愿;缺额信息公布后12-36小时内,研招办将向选定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须12小时时限内点击“同意”回复本校,以免系统自动解除锁定,并按要求参加我校复试。36小时内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调剂工作按申报时间顺序,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系统时间为一个办理批次。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批次内差额比例为500%(不足500%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考生均进入复试)。末位遴选条件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
3.学校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超过时限的,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调剂拟录取,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未接到拟录取通知的,即为未被我校拟录取。
4.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时,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或拟录取资格,我校将安排递补。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或者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5.经考生确认接受的待录取结果不可取消、不可更改。我校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六、关于录取
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录取政策和要求。
2.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
(2)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个专业学位的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1.5)×0.3。
(3)除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个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3.复试结束后,同学院(学部)、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排名末位的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提供虚假信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拟录取前需提供《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点击下载)(要求一式三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调剂考生的复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学部)官网的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或者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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