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沪工程研〔2024〕2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24〕19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24〕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展为目的,以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导向,以研招安全、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平稳、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时间与形式
调剂复试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22日
调剂复试方式:
(1)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学科专业:
机械工程0802、机械0855、能源动力0858、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设计学1403、设计1357、交通运输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0861(城市轨道与交通学院)
(2)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的学科专业:
工商管理学1202、工商管理1251(MBA)、公共管理1252(MPA)、工程管理1256(MEM)、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资源与环境0857、药学1007、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086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与化工0856、交通运输0861(航空运输学院)、统计学0714、光学工程0803、应用统计0252、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符合我校调入专业可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和初试科目要求。
3、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外,其他调剂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总分和单科线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工作程序
(一)调剂信息采集和申请
1、3月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的意向采集模块开通,调剂考生可填报意向。同时注册、登录我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s://yzs.sues.edu.cn/xscx/),进行意向登记。
2、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开通,我校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调剂模块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二)调剂服务系统流程
1、我校预计将于4月9日前完成首批调剂考生遴选,并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陆续开展复试工作。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调剂遴选规则,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考生服务,及时反馈,提升效率,根据拟调剂录取人数、考生一志愿专业、考生初试总分、单科成绩、考试科目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一般按一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对遴选的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或不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3、在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4、调剂复试工作预计最迟于2026年4月22日之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5、调剂复试结束三天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或不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6、首批调剂工作完成后,我校将视计划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并及时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公示录取
4月下旬或5月上旬,拟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5月中旬,拟录取结果上报。6月,录取结果面向社会统一公开。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调剂考生遴选
1、遴选基本原则
学院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和学院研究生调剂遴选规则选拔调剂复试考生,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调剂设置
学院可按照学科专业(申请前4位学科代码)或研究方向(申请前6位学科代码)需要调剂的招生数,根据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调剂遴选规则制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如果调剂申请数不足120%,则按实际申请人数复试。
3、遴选办法
在我校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学院下载“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中申请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的所有考生信息。遴选办法原则如下:
(1)各专业严格在经过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的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内遴选调剂考生。
(2)对于一志愿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
(3)对于接受调剂专业有多个专业的情况,但都在同一学科门类中的,可根据接受调剂专业与本专业相近程度分级,按照等级高的专业优先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详见附件一。
(4)对于跨学科门类调剂,由于不同学科门类国家线不同,为保证公平性,分两种情况:①如果是从国家线总分高的门类调剂到国家线总分低的门类,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考生的成绩高于对应国家线的分数高低排序,即调剂考生的初试总分修正为 初试调剂总分 = 初试总分-门类分差。 例如:2026年理科国家线275分,工科国家线264分,门类分差为11分。如果某理科考生初试总分为300分,需调剂到工科,则该理科考生的初试总分调整为:初试调剂总分=300-11=289分,遴选按照初试调剂总分排序,并用初试调剂总分作为初试总分计算录取成绩。②如果是从国家线初试总分低的门类调剂到国家线初试总分高的门类,初试调剂总分等于初试总分。
(5)各学科专业调剂范围、初试科目要求及遴选规则分别以经过二级学院审核汇总,详见附件二。
(二)调剂复试环节
1、调剂申请关闭后,学院根据遴选规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报到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流程。远程网络复试要通知考生复试平台及复试要求,并提前与考生检测复试网络、摄像头等是否无误。
2、复试流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五、考生咨询渠道
各学院咨询方式见招生简章,具体见https://ge.sues.edu.cn/。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同时应了解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同时也要关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请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一般在8:00-20:00之间),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期间要保持电话、短信、微信等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没有接收到确认通知和学院提醒通知,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21-67791236(李老师)、021-67791223(陈老师、熊老师)
电子信箱:yz_sues@sues.edu.cn
纪委申诉方式: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509室,电话:021-67791256
其他方式详见ttps://jj.sues.edu.cn/10314/list.htm
八、郑重声明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郑重声明: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https://ge.sues.edu.cn/) 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虚假宣传,尤其是“调剂包录”“包过包录”的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初试科目要求及遴选规则见https://ge.sues.edu.cn/7e/00/c19716a29440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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