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制定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全面、客观、公平、保密为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在录取工作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同时承担研究生复试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教育主管、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45分、外语45分、数学65分、专业课65分、总分305分。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计划)10人,实际报考人数4人。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1人。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考生人数
2023年复试比例为≥120%。
五、调剂遴选原则
1) 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所的优秀学生调剂,接受调剂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2)调剂的考生范围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为发动机相关专业;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专业课二名称为“工程热力学”或相近专业课;
4)单科及总分执行复试分数线要求;
5)差额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实行择优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即刻起可将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研招办邮箱(606edu@163.com),我所将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二)复试前资格审查
在复试开始之前,考生需要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
6.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我所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逻辑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践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水平,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以上3项合计400分,占总成绩的30%。
(四)复试形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试题管理
复试试题的保管与备案由所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以供复试后追溯考生试题情况。
七、录取相关规定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70%、30%,具体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八、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拟录取人员应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与所入职员工一并安排参加入职体检进行相关复查。入学报到时,对学生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实;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生档案等进行全面的复查,包括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复试期间突发事件与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2.复试工作落实小组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补救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或舆情事件,复试工作落实小组需在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负有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责。
十一、其他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由所纪检监察小组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釆取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投诉、申诉受理部门: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4281119
所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24-24281042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咨询方式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研招网公开发布复试政策、调剂政策,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研招平台进行政策咨询,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为考生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复试。未尽事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024-24283502
邮箱地址:606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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