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获悉,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发布,其中关于调剂说明如下: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学术学位)或资源与环境学科(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工学)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代码08开头);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程序
(一)报名。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本学位点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本学位点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经考生申请,可提前解锁)。
(二)选拔。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调剂系统关闭后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并报学校审定。学院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按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200%确定(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200%且高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
如果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计划招生数,再依据剩余计划招生数的200%确定第二批复试名单(备注: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剩余名额数的200%且高于剩余名额数的120%时,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时,将再次开调剂系统,如填报调剂系统考生仍少于拟接收调剂考生数的120%,按实际填报考生数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数),并安排第二批调剂复试,依次类推。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本学位点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接收通知6小时内决定是否接受复试通知,复试通过后应在6小时内决定是否接受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学位点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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