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的规定,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辽校(院)发〔2023〕27号)要求,招生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一、调剂遴选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为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二、调剂计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计划专业有:
030201 政治学理论专业;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030204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各专业具体调剂人数,待招生计划下达后公布。
三、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对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初选。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依据初试总分、单科成绩、本科毕业院校和专业、一志愿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发出复试通知。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不及时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
4.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应按照我校安排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内容、总成绩计算均相同。
6.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工作处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点击接受“待录取”。
四、保障机制
招生调剂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生工作处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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