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2021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拟招录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一)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财科院或其他院校的会计、审计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8分,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 类地区考生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财科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既定规章制度,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择优选择调剂考生。
(二)符合财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会计只招收定向在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会计。申请调剂者须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程序填写调剂申请及进行相关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者,不得参加财科院非全日制会计招生复试。
(五)所有非全日制会计拟录取考生在录取阶段须与财科院及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二、调剂程序
请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于2021年4月8日12:00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程序填写调剂申请及进行相关确认操作,未按规定完成调剂申请或未按财科院后续调剂复试方案的要求参加复试者,财科院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且满足拟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待录取确认,对未及时在此系统进行回复确认的考生,财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拟录取的非全日制会计考生与财科院及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方可办理相关拟录取手续。
三、相关政策
(一)非全日制会计实行两年培养学制,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人民币54000元。
(二)财科院为非全日制会计学生统一提供住宿,请于入学报到时办理住宿手续。
(三)复试费按规定收取每生100元,不收调剂费。
本办法若与国家2021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代码:81601
2.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3.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邮编:100142
4.网址:http://www.chineseafs.org/
5.联系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 88190582
6.邮箱:cky_yzb@163.com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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