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3考研调剂信息

2013-04-10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考研调剂信息

一、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只接受同类院校本科毕业的考生: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我院接受调入的专业详见各专业缺额信息中的“调剂特别要求”。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外国语要求为英语一。

5、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专业方向和1名导师。

6、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请调剂(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不受理其它任何形式的调剂。

7、不接收已被一志愿单位拟录取考生。

8、接受调剂工作截止时间2013年4月15日下午17:00。

二、调剂程序

步骤1:考生登陆《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相关信息。

教育部于4月1日开通《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sub/tiaoji.jsp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的调剂基本规则、操作流程、流程图等要求,并遵照执行。

步骤2:反馈同意复试通知。

考生完成步骤1的调剂信息提交并获成功后,我院会尽快在《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向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反馈复试通知。

步骤3:考生网上接收“同意复试”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院的调剂反馈信息和复试通知。考生在《中国研招网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点击“接收”方可获得我院复试资格。

步骤4:考生认真阅读我院《复试方案》,做好复试的相关准备,按时参加复试。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带齐本人报到、复试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各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其中,外语科目的复试除听说能力外,还须进行笔试。

步骤5:考生初试档案的函调。

经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本人须向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交调剂到我院的书面申请,同时,我院向其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4科)的公函。请获得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配合我院,督促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初试试卷寄到我院研究生部(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完成调剂。学院按照档案到校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三、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

特别提醒:我院将及时在研究生部网站(http://master.sycm.com.cn/)“招生信息”栏目下发布相关招生、复试、录取等信息,请调剂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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