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结果,结合实际,现开展第二轮调剂工作。本轮调剂将于 4 月 1 日开始,现做如下说明:
本轮调剂只接收学术学位研究方向考生申请(具体信息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
一、调剂时间及工作程序
1.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履行调剂程序,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的调剂基本规则、操作流程等要求,并遵照执行。
2.接收调剂报名时间为 4 月 1 日至 4 月 3 日,截止时间为 4 月 3 日中午 12:00,届时将统一进行审核回复,如中途更改志愿则视为放弃调剂至我院。
3.符合调剂要求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将收到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的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具体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日期为 4 月 4 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我院研究 生 部 网 站 公 布 的 复 试 相 关 信 息 ( 网 址 :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53)。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分数要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 A 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38 分
外语:38分
业务课一:90 分
业务课二:90 分
总分:340 分
2.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
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
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每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 1 个研究方向。
5.注意事项与未尽事宜以我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及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子祥 莫正刚
电话:024-83910311、024-83951899
传真:024-23924916
邮箱:sy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四、招生投诉电话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024-83910311 沈阳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024-23892833 辽宁省招考办 024-86981043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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