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8]4号)要求,因学科招生指标增加1人,结合威海校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招录情况,现决定采取校外调剂,特制定如下校外调剂方案。
一、校外调剂录取原则
1)校外调剂考生只招收本科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且一志愿报考该学科的统考生。
2)初试成绩须满足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复试资格线(政治、外语50,业务课一75分、业务课二80分,总分310)。
3)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4)具有211及以上院校本科学历背景的考生优先考虑。调剂生的最终复试名单在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基础、本科学历背景等条件确定。
二、校外调剂录取程序
1)学科将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陆哈工大研招办接收校外调剂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zb.hit.edu.cn)进行报名,学院实时查看具有资格的考生信息。报名截止时间:3月15日16:00。
3)报名结束后,学科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由学科公示。
4)学科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办法由学科确定。
5)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后,由学科公示。
6)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三、接收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631-5687930
联系人:金老师
E-mail:981518317@qq.com
本工作方案由哈工大(威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哈工大(威海)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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