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
3.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研究方向相关;
5.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理论能力;
9.具备一定的科研经历,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
10.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英语能力等综合素质;
11.具备成长为院发展需要的科技骨干的潜力。
二、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00不区分院系所; | |||
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 |||
_01核能科学与工程 | |||
_0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 |||
_03核技术及应用 | |||
_04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
②201英语一 | |||
③301数学一 | |||
④801核反应堆工程 |
具体招生人数按照国家下达指标
三、调剂事项
1.发送个人简历、初试成绩单、本科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含英语和计算机证书)等相关资料发送邮件到我院研招办。
2.凡调剂考生,需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补填)调剂志愿并确认。
3.即日起收调剂申请,复试通知将于国家线公布后以发电子邮件通知考生。
四、复试材料
1.简历;
2.准考证;
3.初试成绩单;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8.获奖证书(含英语和计算机)原件;
9.政审表(单位的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
10.历届生提供学历证明。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者先行与我们联系,经过指导后再报名。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61861437
传真:021-61860728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0233
电子邮箱:shenfanxin@snerdi.com.cn
温馨提示: 该信息自网络渠道整理,没有辨别其有效真实性,若对本信息有意向,请联系院校老师核实。若有不妥,请联系我们删除。同时提醒大家,在调剂复试阶段,一定注意不法分子,在交流过程中涉及金钱等,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谢谢。 删除信息请联系 tiaoj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