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2017年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外国哲学、宗教学、伦理学专业拟面向校内接收调剂考生若干,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我系接收调剂生原则上只进行校内调剂;
2、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且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原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及哲学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
3、我系可接受校内报考哲学专业或其他与哲学系(珠海)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人文社科类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
4、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系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奖学金优先安排给第一志愿考生。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系调剂要求的考生请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下载《2017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填写并打印签名,提交原报考院系办理调剂转出程序,于3月30日12:00前交至我系教务办公室(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3栋101办公室),由我系送交研究生院审核;
2、我系对材料进行初审;
3、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
4、我系通知通过复审的考生参加复试;
(注:校内调剂考生无需登录教育部网上调剂平台填写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如有疑问,请与黄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290,huangdp3@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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