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院部 | 调剂指标数 |
105500 | 药学 | 工业药学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5 |
105500 | 药学 | 工业药学 | 工学院 | 5 |
105500 | 药学 | 临床药学 |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 8 |
二、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未被报考学科专业录取,初试科目为“710药学基础综合(一)”或“349药学综合”,且复试专业课笔试及综合测试达到最低分数线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3月31日16:00——18:30登录我校研究生复试专业学位调剂系统报名,“备注”栏中注明所填报的学院、方向。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学位志愿。
四、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调剂指标2:1的比例以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待复试名单确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学院调剂复试安排,请考生留意最新公告。
六、录取原则
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按标准分折算)+第二轮综合测试成绩。
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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