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25个院(部、中心),85个实验室,52个研究院所,69个本科专业,博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授权学科1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85个,17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领域,拥有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二、调剂政策
依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1.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各专业调入条件。
3.调剂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报考学位类型是“专业型”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型”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2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
8.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是指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被录取后须签订《少数民族定向协议》。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调剂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或与我校研招办、有关学院电话联系,了解是否有调剂名额和适合调入专业;
注: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和部分学院共同完成,调剂期间,请考生按照附表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第三步:我校研招办审核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第四步:接受复试的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缴纳复试费用;调剂考生须先在内蒙古招生信息网上登录本人自然信息和调剂信息后,再行交费;
第五步:准备所需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第六步: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第七步: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确认,则视为“拒绝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
第八步:考生网上确认“待录取”后,研招办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考生本人确认成功。
四、调剂时间
中国研究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系统关闭后自行结束。我校将根据调剂情况确定系统的开通时间。
五、调剂提示
1.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考生可在网站开通时间内请尽早报名;有意调剂我校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应尽早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将动态跟踪。
2.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尽快确认,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将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3.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关注我校的缺额情况。
4.复试科目可在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中查询。
六、其他
学校代码:10128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微信公众平台号:imutyjs
附表1.调剂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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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调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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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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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474811730
邮箱:joan789@163.com
机械学院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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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0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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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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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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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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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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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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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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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5470 13337108112
邮箱:582988901@qq.com
理学院 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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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0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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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1物理电子学(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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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00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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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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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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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3603464
邮箱:370472762@qq.com
信息工程学院 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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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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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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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Z1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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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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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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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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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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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5478
邮箱:1225622790@qq.com
Yf_gao @imut.edu.cn
化工学院 高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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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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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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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6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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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5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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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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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5529
能动学院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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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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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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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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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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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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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5943孙老师
13904716919 祁老师
13674832906 刘老师
邮箱clxyyjs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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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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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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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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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5341 13684749742
邮箱:785360748@qq.com
管理学院赵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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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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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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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0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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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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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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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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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7494,6577191
邮箱:imutmbazs@163.com
微信公共平台微信号:imut_mba
MBA中心 段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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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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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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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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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6007
邮箱:z-xd52@163.com
土木工程学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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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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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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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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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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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轻工与纺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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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8901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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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3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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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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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0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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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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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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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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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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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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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电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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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3602325
邮箱:369397625@qq.com
电力学院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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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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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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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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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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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0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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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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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1-6578901 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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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 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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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00 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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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建筑学(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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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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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00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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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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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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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矿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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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Z2地下工程与地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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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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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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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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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金额(万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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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比例(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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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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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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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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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
|
2
|
由国家分配
|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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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
无
|
2
|
1
|
由自治区分配
|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
|
3
|
国家助学金
|
无
|
1.2
|
0.8
|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者除外)
|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
4
|
学业奖学金
|
一
|
1
|
1
|
100%
|
20%
|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
二
|
0.8
|
30%
|
|||||
三
|
0.6
|
50%
|
|||||
5
|
三助工作
(助管、助教和助研)
|
无
|
参照学校当年制定的标准执行
|
《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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