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调剂报考太原师范学院,现将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调剂。
二、接受调剂学科
我校现有部分学科接受调剂:
类 别 | 代码 | 学 科 | 方 向 |
学术型硕士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
0701 | 数学 | ||
0705 | 地理学 | 人文地理(区域历史环境变迁) | |
人文地理(旅游地理与旅游规划) | |||
自然地理(资源评价与开发) | |||
专业型硕士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于3月1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调剂程序填报相关信息。
2、我校根据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总体情况对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该网站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根据复试结果,我校将符合要求的考生置待录取状态,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
5、我校的复试将在3月底至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按国家规定在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申请,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ynu.edu.cn/的招生工作专栏或太原师范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关于复试工作的最新安排,并按通知的时间前来参加复试。
复试、调剂等事项咨询电话:0351-3179270、3179271。
咨询邮箱:tysyyjsc@163.com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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