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
药学专业调剂生(学硕,学科代码:1007)
二.申请调剂条件
我中心接收调剂生条件为:
①初试成绩为340分及以上,单科50分及以上,综合180分及以上。
②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1007),不接受跨学科调剂。
③满足我校调剂相关政策要求。
校内调剂程序:凡报考重庆大学且初试合格考生,但未能在一志愿学院录取的考生,先到所报考一志愿的学院申请取消复试后,再进入“研究生院MIS系统”(“全日制硕士复试通知书打印”栏)中进行校内调剂志愿的填报。
校外调剂程序:重庆大学已开通了“重庆大学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凡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先在该系统报名,提交申请。
具体调剂要求详见“重庆大学招生服务系统”通知。复试调剂生名单经学院审核后,会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事宜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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