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剂复试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我校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我校不接收报考“骨干计划”(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后须签订《陕西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中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无效。调剂程序如下。
1.公布调剂公告。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接收调剂专业、接收调剂人数、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学术要求、开放调剂系统的起止时间等信息。
2.调剂信息发布。调剂系统开放后,学院在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信息。调剂信息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3.考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调剂公告要求提供材料。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
4.调剂考生筛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学院调剂公告,审核申请调剂的考生,按照择优复试原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5.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学院在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6.调剂复试。调剂考生按照申请调入学院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要求一致。
7.发送待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给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往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成绩单。未通过学历校验的,须在学院复试前完成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成绩单。未通过学籍校验的,须在学院复试前完成学籍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3.学院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调剂工作安排
2026年4月8日-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调剂公告为准。
五、其他
1.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调整招生计划。具体调剂要求、调剂名额以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邮箱:yjsc4@snnu.edu.cn。
3.各单位联系方式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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