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河南农业大学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缺额及分数线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缺额人数 接收调剂分数线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3 323 40 40 60 6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4 323 40 40 60 60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5 323 40 40 60 60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1 323 40 40 60 60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全日制 5 341 45 45 68 68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非全日制 2 341 45 45 68 68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8日 0:00-16:00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调剂具体要求
1.遴选规则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法律(法学)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2.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调剂复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4.我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会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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