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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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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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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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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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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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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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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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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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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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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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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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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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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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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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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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照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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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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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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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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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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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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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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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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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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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照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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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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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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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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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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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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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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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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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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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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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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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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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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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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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遗传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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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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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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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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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营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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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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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病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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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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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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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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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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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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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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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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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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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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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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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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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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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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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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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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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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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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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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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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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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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硕士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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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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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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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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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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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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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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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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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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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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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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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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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与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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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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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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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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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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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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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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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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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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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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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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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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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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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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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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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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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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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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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各单科及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认真填写、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及初试情况,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应积极准备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会收到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确认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注: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15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生物学(0710)、农业工程(0828)、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生物工程(085238)、农业工程(085227)、农业机械化(095109)、作物(095101)、植物保护(095104)、食品工程(085231)、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13)、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等学科专业(领域)的部分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奖助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400-800元/月)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预调剂联合培养的考生务必在网上调剂系统备注中注明“联合培养”。
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63319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59-6819132
网址:http://www2.hlau.cn/yanjiusheng/
(一)奖学金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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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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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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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比例
(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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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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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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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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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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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教育厅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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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奖励基金
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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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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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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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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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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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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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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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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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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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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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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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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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数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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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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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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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学金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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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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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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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比例
(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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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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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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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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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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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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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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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研”
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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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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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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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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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学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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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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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
管理类学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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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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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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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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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单位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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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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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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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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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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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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