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现就我院本次开通调剂系统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系统开通时间
4 月 8 日 0:00 至 4 月 8 日 12:00(视考生报名情况截止时间可能调整,但不少于 12 小时)
二、调剂的专业及要求
专业(代码)名称 |
学习方式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035102)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三、调剂基本原则
(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
(三)我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四)初试科目未统考英语的,不可申请调剂。
(五)法律(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代码:035102)的考生优先。法律(非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的考生调剂。
(六)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初试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的法考A证(应届生法考成绩符合A证要求)、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个人获奖情况、统考科目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调剂。考生应在报名调剂时备注相关情况,未备注的不得以其他形式补报。
(七)我院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名额。
四、调剂复试和录取规则
系统关闭后,我院将按照差额比例不小于 120%的原则,及时遴选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未按我院复试通知的时间要求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可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将及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布。
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调剂复试,详见《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待录取考生的通知由学校统一发送。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791-8386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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