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010100哲学只接受010100哲学调剂;
035101法律(非法学)只接受035101法律(非法学)调剂;
035102法律(法学)只接受035102法律(法学)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调剂待录取程序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调剂时间安排,在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学校按照调剂的基本条件,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同意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
4.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待录取资格。
调剂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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