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缺额学科
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预计有10名缺额,具体信息见下表。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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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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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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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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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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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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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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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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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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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接收地方考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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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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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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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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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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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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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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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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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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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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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地方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
2.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待定,结合第一轮复试实际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地方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300%。
2.调剂工作咨询电话:010-66364780;咨询邮箱:hgdyjsy@163.com。
3.本办法未说明的调剂事项,按照国家和军队2024年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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