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条件见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规定的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各学院可依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学科特点等因素,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进一步明确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工程管理专业(125601)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我校工程管理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工程管理专业。
二、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的工作程序
1.我校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并于4月8日零点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符合我校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各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示;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进行确认。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5.接收调剂考生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四、其他事宜
1.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具体参照《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网页)。
2.具体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及缺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调剂的最新公告。
3.本办法解释权归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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