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4-03-27

北方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第一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如下:

工学类(学术学位)学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材料科学与工程为数学一或数学二);

工程类(专业学位)专业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数学一或数学二;建筑专业学位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

经济学(学术学位)、管理学(学术学位)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经济类综合能力;

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数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设计学前两单元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

外国语言文学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我校不接受第二单元统考科目为俄语、日语的考生申请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普通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考生调剂具体条件详见后续《北方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办法)》。

第二条 全日制计划考生与非全日制计划考生调剂

符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第三条 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学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学院组织专家组及时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做好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

6.学院及时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向未通过复试的考生通知其本人复试结果(留存通知考生记录)。

7.通过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按学院规定时间回复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事项。

第四条 调剂考生遴选

学院遴选调剂考生入围复试条件至少包括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等学术因素。

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严禁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以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五条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第六条 调剂信息发布

1.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相关学院学科(专业)调剂信息。相关学院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相应学科(专业)调剂信息。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计划余额,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信息。

3.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正式开放日期为2024年4月8日,具体日期以相关学院调剂信息为准。

第七条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基本原则等要求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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