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
1.内部调剂
关于一志愿的认定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研究方向为准,内部调剂等同调剂。085400电子信息专业按研究方向复试和录取,预计02光学工程、03仪器仪表工程研究方向可接受少量内部调剂(内部调剂的对象为一志愿报考我院085400电子信息专业01集成电路工程方向且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符合内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内部调剂到02或03方向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方向的复试),但须经学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于3月28日上午11:00之前将内部调剂申请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招生老师(龙老师,313-B办公室)。
2.外部调剂的基本要求
(1)基本要求同《湘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外部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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