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结合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现将第一批调剂具体信息通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请调剂考生详细阅读《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yjsc.jzmu.edu.cn/info/1097/3655.htm),需符合专业背景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1005 | 微生物学 |
三、调剂方法
(一)我校调剂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正式开始,并统一进行。
(二)考生参照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登陆选报一个专业,提交调剂申请。同一批次调剂申请,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三)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对校验合格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初试总成绩为并列,则分数相同考生均可进入调剂复试。
(四)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缺额,决定是否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无需再次发放,则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五)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审资料
考生须在4月13日前,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要求上传至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如有意愿者还可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报考对学位证无要求专业的考生,若无学位证需写情况说明);
4.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考生可选择提供(非必须项):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盖有本人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论文或课题立项证明等材料)。
(三)专升本考生,在上述1或2材料的基础上须提供专科毕业证。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五、复试方式、内容和安排
复试采取线上形式,由畜牧兽医学院组织进行。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及综合素质四部分。
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40分,英语30分,综合素质30分。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调剂专业复试的具体安排,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及畜牧兽医学院官网的后续通知。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出具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提交日前三个月内视为有效报告),附件5的扫描件于拟录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http://124.70.108.172:6231/ASPX/Student/StuLogin.aspx)完成上传。无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体检结果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七、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注意事项
拟录取培养方式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研究生需要在入学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调入锦州医科大学管理。
对于已有工作单位的在岗人员,如果不想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申请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因有固定收入来源,所以不享受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参与就业派遣。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需要办理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在官网公布的规定时间,前往锦州医科大学东校园第七教学楼二楼206室领取一式三份《定向培养合同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寄回或送至我校,方可确定为定向培养方式。如未如期返回,我校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
八、其它事项
(一)复试前,请考生务必认真、详细阅读《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我校将根据调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至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实时关注以上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并保持通讯通畅。
(三)请考生严肃、审慎地对待调剂事宜,如实填写并提供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则取消该生调剂资格。
九、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5段48号
邮编:121000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畜牧兽医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孙老师
咨询电话:0416-4673811、0416-3675180
网址:https://xmsyxy.j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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