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现公布202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拟调剂信息,欢迎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法学院官网。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名额
今年我院全日制硕士所有专业均不接收调剂,仅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接收调剂申请。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缺额 |
调剂要求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少量 |
1.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
备注:最终调剂专业及具体缺额信息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
二、调剂申请规则
1. 校内调剂
(1)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我院复试分数线。
(2)考生已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的,不需要再参加调剂复试,其第一志愿复试成绩直接作为调剂录取的复试成绩。
2. 校外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包括报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我院复试分数线。
(3)学院将根据录取和招生指标情况,另行安排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复试名单和时间在法学院网站另行公告)。
3. 我院不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申请调剂的程序和录取原则
1.4月14日16:00-4月15日8:00,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意愿。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见后期法学院官网通知)。
2.所有参加调剂复试且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按流程完成调剂,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考生的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调剂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总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分相同,则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四、关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特别提示
1.我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为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定向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有关奖助,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但其培养要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同。
3.2023 级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学院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是否参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考生提出调剂申请后,由学院进行审核并根据一定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重要说明
关于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作如下的说明:
1.已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未被录取为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如有意向调剂至非全日制,也需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不影响原来的第一志愿录取(如有补录机会);
2. 2023年调剂名额有限,我们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参加 2023 年调剂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后续以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3.我院非全法律硕士调剂 QQ 群号:741588073,入群请注明申请调入专业+姓名。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咨询工作电话:0731-8887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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